試管助孕代懷生子:廣東育兒假多少天?用人單位可以不批嗎?

試管助孕代懷生子:廣東育兒假多少天?用人單位可以不批嗎?

 育兒假是最近剛剛成立的一個假期,它是針對子女三週歲以內的父母,是雙方共有的假期,目的主要是為了多陪伴孩子,讓孩子能夠有一個健康快樂的童年,大家也都知道,最近幾年年輕人的壓力是越來越大,各自忙於奔波,忽略了孩子,所以國家鼓勵地區實施了育兒假,那麼廣東育兒假多少天?用人單位可以不批嗎?

 一、廣東育兒假多少天?

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,凡是夫妻雙方按照法律的規定生育子女,在子女三週歲以前,雙方每年可以各享受10天育兒假,所以廣東省的育兒假是夫妻雙方每年各有10天。

 並且條例還規定了,員工在享受育兒假期間,用人單位要視員工為正常出勤,也就是説育兒假期間員工要領取全額獎金,而不是基本工資,如果用人單位以請假或者病假為由扣除育兒假期間的工資,或者是獎金,員工是可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。

 關於育兒假的休假方法,雖然地區條例沒有明確規定,但是一般來説,育兒假10天是可以一次性休完,也是可以分開休的,這個沒有固定的標準,主要是看用人單位和員工之間是如何協調的。

 此外大家還需要注意兩點,第1個就是育兒假是以子女週歲年齡來界定的,每一年的育兒假都必須要在當年內休完,如果子女超過三週歲,第3年度的育兒假還沒有休完,也是不能再休了。

 第2點就是育兒假可以以子女的個數來疊加,正常情況下來説,如果有一個符合條件的子女,那麼夫妻雙方可以各享受10天育兒假,如果有兩個符合條件的子女,夫妻雙方就可以各享受20天育兒假,有三個子女的話就可以享受30天,但是最高不能超過30天,因為目前的計劃生育政策是一對夫妻只能生養三個以內的子女。

 二、廣東育兒假用人單位可以不批嗎?

 育兒假雖然不像產假那樣是通過立法規定由國家統一執行的,但是育兒假是地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裏面明確規定了的,所以只要員工符合育兒假的條件,那麼在員工主動申請的情況下,用人單位就必須要批准育兒假。

 如果用人單位不批准的話,員工可以向相關行政部門反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但是大家要注意,目前育兒假還沒有廣泛普及,很多用人單位是不會主動提及的,所以員工需要自己主動提出申請,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來申請育兒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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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01-18 13:29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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